第四百三十七章:黑暗永生 (第2/2页)
妒忌:财产的欲望,因对方拥有的资产比自己多而心怀怨恨(此处的资产并非限定于财产,更多的指才能、才华)
懒惰:逃避的欲望,懒惰及浪费所造成的损失为懒惰一罪的产物。
傲慢:卓越的欲望,过分自信导致的自我迷恋,觉得自己处处都高人一等为傲慢。
暴怒:复仇的欲望,源于心底的暴躁、憎恨、愤怒,导致情绪失控而产生强烈的复仇欲望为暴怒。
相应的地狱惩罚(审判):
**:在硫磺和火焰中熏闷
暴食:强迫进食老鼠,蟾蜍和蛇
贪婪:在油中煎熬
怠惰:丢入蛇坑
暴怒:活体肢解
嫉妒:投入冰水之中
傲慢:轮裂
根据上古神典之中的记载,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,其次序为:
一)好色-不合法礼的**,例如**。(但丁的标准是“过分爱慕对方”,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)
二)暴食-浪费食物,或是过度放纵食欲、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。(但丁的观点是“过份贪图逸乐”)
三)贪婪-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。(或是以但丁的观点,贪婪是“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”)
四)懒惰-懒惰及浪费时间。(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: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,因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,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)
均衡: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。(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,懒惰是“未能全心爱上帝,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,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”-具体来说包括懒惰、怯懦、缺乏想
像力、满足及无责任心)
五)愤怒-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(邪恶的)感觉,复仇或否定他人,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,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。
六)妒忌-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(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)
七)骄傲-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。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,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、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。
随着其宗罪恶的降世,天空中的黑暗巨口豁然张开,吞吐着无尽的血色之气。
突然,一团黑暗之星闪耀着璀璨的光芒从群山层峦的地底深处跃然而出,“烽火降临,是为了众生永生的期盼。”
黑暗之星,黑暗之神,千古传说中的黑暗主宰终于降临人间了。只见来人身材伟岸,肤色古铜,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,如同刀刻般俊美,犹如希腊的雕塑,整个人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。而那双幽暗深邃的冰眸子,透着不祥的猩红之色,显得狂野不拘,邪魅性感非凡。
见到黑暗之神降临,神秘的老者佝偻着身躯,跪倒在地上,向着心中的信仰叩拜,“至高的主宰,您忠实的仆人听候差遣。”
黑暗之神瞥了一眼跪在地上的老者,说道:“你也跟随了我上千年了,难道还不明白我的意愿吗?燃烧的烽火,才是黑暗中的璀璨,飘洒的鲜血,才是众生永存的凭证。。那方会谈之后,便开战吧。”
“谨遵主宰吩咐。”
黑暗之神一挥手,说道:“下去吧。”
“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