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玉林市 (第2/2页)
第二日早上,钟信在城西处,看见一个菜市场,虽然,管理人员不让他进去,但在市场外面,也感到心满意足,毕竟,在这里,有很多别人丢弃的烂菜,常人眼中,这些烂菜是垃圾。但是,对于钟信,他已几个月没吃上一顿饱的,他可不管这些烂菜是不是垃圾,是生是熟,是否美味,有得吃就好。
钟信在市场附近晃荡了几天,白天捡烂菜,晚上就到西城汽车站睡觉,其间,在市场附近,见到了其他乞丐,因为,他曾被乞丐打过两次,所以,他对这些同行,有一定的敌视,并未和他们有任何的接触,每次都远远避开。
在市场门口,有一个熟食摊,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摆的,有一次,那妇女在切盐焗鸡时,不小心掉下一块,那妇女是很想去捡,但旁边还有客人,不敢捡,怕影响以后的生意,那时,钟信刚好在附近,见鸡肉掉在地上,久久没人捡,就冲过去捡起,丢进嘴里。
在钟信把鸡肉塞进嘴的同时,摊位刚好没人,那妇女正要回身去捡,见到眼前的情况,边拿起菜刀,作势欲砍,边骂道:“小疯子,手脚真快啊,看我不砍死你。”
钟信立刻撒腿就跑,跑到二十米外,见那妇女并没追来,只在那骂骂咧咧的,钟信就地坐下,细细品位着嘴里的食物,心想:“还是肉好吃。”看了一看自己,又看了看市场,又想:“不行,我要弄身衣服,要不然进不到里面,去哪找肉吃?”
是夜,钟信在一间快餐店前,捡到了一个破碗,碗已缺了三份之一,钟信捧这那碗,回到车站睡觉。
次日,钟信坐在市场门口,身前放着个破碗,有人经过时,便一边弯腰鞠躬,一边道:“好心人,施舍施舍吧。”只要行人看到,都知道他在行乞,然而,他现在的形象,更象个小疯子,要不然,以他这样的年纪行乞,一定会有很多人可怜。这一天下来,钟信的碗里,只有三块两毛五,其中,二块是纸币,一块两毛五是硬币。这么久下来,他也已知道,在城隍街时,用二十块买两个馒头是多么的贵,刚开始时,他有点想不开,后来转念一想,反正都过去了,再想也无益。
在市场后门处,有间理发店,理发师是个花甲老人。钟信走进理发店时,那老人本来想赶走钟信的,然而,在看到钟信的眼神并未浑浊,不象是疯的,且还长得眉清目秀的,心中怜悯,就未嫌钟信的一身恶臭,帮钟信剪掉了那蓬头乱发。
剪完头发后,钟信把两块钱递给那老人,那老人开始不接,最后拗不过钟信,只得接下。
那老人接过钱后,找来一身干净的、合适的衣服,递给钟信,让钟信在他那洗了个澡。
虽然,那身衣服看起来,年代已久远,但穿在钟信身上,看起来,整个人精神了许多,而钟信也确实觉得,自己精神了许多。
整个过程,两人没说一句话,钟信只是点了点头,向外行去,心想:“又一个好人。”他看出,老人看他的眼神,充满了怜悯。
次日,钟信走进市场里面,这次,管理人员不再拦着他。虽然,钟信在附近晃荡了近一个月,这的管理员、做生意的,都记得他,但换了身衣服的钟信,已不象疯子或乞丐,看起来,更象一个穷人家的孩子。
钟信走到个楼梯口,见二楼是卖衣服的,便坐下,进行这一天的公作。
看着眼前的行人,钟信忽然间福至心灵,拿着碗伸向前,同时低着头,道:“好心的,福心的啊,可怜可怜下我这小乞丐啊…”
(最后一段,是《武状元苏乞儿》里,星爷到张敏家门乞讨时,所唱歌词的粤语原文。被配音员翻译成普通话时,修改了很多,所以,可能大家对这段不是很熟悉,其实,这才是星爷的原汁原味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