艰难度日地个体工商业者 (第2/2页)
第三类生意人就是梁山上原来开酒店、做贩运的"好汉"们。开酒店的有张青、孙二娘夫妇,李立,朱贵,孙新、顾大嫂夫妇等人。他们做的都是非正常买卖,全是开的"黑店"。有的是将麻药将客人放翻,然后杀死做成人肉包子,钱财则被洗劫一空,真是毛骨悚然。他们这种酒店特点是交通方便但规模小。因为规模小赚钱难,于是选择了这种方式,疑惑的是,就算当时交通信息不便,但那么多人平白无故地被害死,他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谋财害命勾当,不是占山为王也不是流窜作案,而是坐商,有关部门难道一点都不知情?大概他们把当地官府买通了。有的人是开酒店为幌子,主要是开赌庄。--老老实实地开饭店,赚钱委实不易。现在也有许多人在国道旁边开饭店,做杀人谋财的勾当自然很少了,毕竟现在的侦缉水平高多了,人平白无故地蒸发总不是件容易对付过去的事,但和开长途客车的司机勾结,强迫客人来店里消费,且饮食质量极差而价格贵得离谱,客人不敢说过不字;要么容留妇女卖YIN赚取大钱或者开地下赌馆。他们要把生意长久做下去,不打点好当地有关部门恐怕不行。
梁山上的另一类生意人就是从事贩运等买卖,亏了本便上山为寇。原清风山三个头领都是买卖或手艺人出身。燕顺因贩马羊亏了本钱,流落在绿林打劫;王英是押车的雇员,见财起意杀死了雇主,郑天寿是手艺人,以打银为生。吕方贩卖生药亏了本,不能回乡。郭盛贩卖水银,黄河里遭风翻了船,回乡不得。两人都做了强盗。曹正原是个屠宰户,他可没有镇关西那样的好运气,从家乡的财主借了五千贯钱到山东做买卖,折了本钱,估计借的是高利贷,回家还不起债,便落了草。石秀从金陵来蓟州贩卖养马折了本钱,回不了家流落当地靠卖柴为生,最后遇见了杨雄,帮助他开了个屠宰铺。杜兴做买卖到蓟州打死了同伙。童威、童猛兄弟则是贩卖私盐的。张顺是个"渔霸",浔阳江的渔户没有他的允许不能擅自卖鱼,以此来控制当地的水产品市场,这也是他和李逵产生冲突的直接原因。此外还有卖膏药兼卖艺的薛永、李忠等人。
从这些生意人可以看出,当时想致富要么学孙二娘那样开"黑店",或学顾大嫂夫妇、施恩那样搞吃喝玩乐"一条龙"服务,要么像张氏兄弟和童氏兄弟那样垄断市场或走私。干这样的买卖,必须有背景,要么是"黑老大",和官府打得火热,别人不敢惹;要么直接有官府撑腰,如施恩父亲是节级,孙新哥哥孙立是州里的兵马统制。这样的买卖本身就有违法犯罪的嫌疑,离直接做强盗只有半步之遥。而其余的人做闯州走府的长途贩卖,风险很大。当时没有现代商业活动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现代金融制度。做买卖的资金要么是自己全部的家产,要么是民间的高利贷,又没有保险制度,一旦亏本,个人的生存都会出现问题,家里如果没有田地做生活的保障,那么去犯罪往往是必然的选择。而在商业活动中缺乏起码的民商法规做调节,买卖完全靠民间的信用和习惯法来做,风险难以预料,解决生意上的纠纷也往往如此,杜兴打死合伙人大概也是因为出现了纠纷,他选择了暴力解决。再加上治安不好,住孙二娘们开的客店,坐张横们的渡船,雇王英这样的伙计,风险就更大了。
不独《水浒》,翻看《三言二拍》和晋商的经营史,我们会发现,古代去异乡经商是一种非常冒险的活动,不但拿着自家的财产,甚至拿着自家的性命去赌博,离家之前妻妾相送如生离死别。因为种种风险,私人的镖局盛行,也是因为这种风险,做买卖的人往往自身具备一定的武艺,用以防身。我们看到水浒落草的生意人,几乎都有些武艺,这是他们经商抵抗风险必备的本钱,反过来又成为他们当强盗的必备本钱。但这种为做买卖防身的武艺毕竟有些业余,和林冲、花荣、秦明、呼延灼、徐宁这些职业武官相比,还是差了一筹。他们一同当了职业强盗,这些生意人大多在七十二地煞之列,而那些职业武官都进了三十六天罡。这些失败的生意人,落草也不能成为一流强盗。